沈陽工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7-03 12:56:32本站原創
沈陽工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自然情況
1.高校名稱:沈陽工學院。
2.辦學地點及校址:遼寧省撫順市經濟開發區濱河路(東段)1號。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民辦)。
4.辦學層次:本科、高職。
5.辦學形式:全日制。
6.主要辦學條件:
校園占地面積1119147.9平方米(約合1677.9畝);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面積15.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積6.8平方米;生師比19.5:1;專任教師761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學位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97.2%;具有高級職務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34.2%;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19006.9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9721.2元;圖書1757572冊,生均圖書89.9冊。(辦學條件數據以2024年基層統計報表數據為準)
住宿條件:2025級新生宿舍標準4人、6人間。宿舍分配方案:2025級新生宿舍采取學生個人通過系統選擇,學校結合學生選擇結果進行分配的方法進行。
二、招生計劃安排
1.招生計劃分配原則、辦法及使用原則
學校招生計劃按照遼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分專業計劃根據學校辦學條件、就業情況,經學校招生委員會研究確定各學科門類的培養規模和招生計劃,主要滿足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學科和重點支持的學科專業計劃。不設預留計劃。
2.經批準有語種限制的專業及允許招生的語種
外語語種不限。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專業及限制比例
所招專業無男女比例要求。
4.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的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須與2021年在教育部選考科目要求系統填報內容嚴格一致,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部門)及學校官方網站公布為準。
高校招生計劃要按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
本科學生學習期滿,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的頒發沈陽工學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達到沈陽工學院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沈陽工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高職學生學習期滿,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的頒發沈陽工學院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五、收費情況說明
1.學費、住宿費收取標準:
普通本科專業學費:28000元/人·年;
藝術類本科專業學費:29800元/人·年;
專科專業學費:15000元/人·年;
住宿費:2000-4000元/人·年。
注:學費按照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執行;
住宿費按照實際房型收費。
2.學費、住宿費的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的,民辦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照《遼寧省民辦學校退費管理辦法》(遼價發〔2011〕53號)相關規定辦理退費。
3.獎助學金及勤工助學:
(1)國家(政府)獎學金
根據國家和遼寧省的獎學金設置辦法和評選條件,對品學兼優的學生進行獎勵,獎勵金額及比例按當年國家和遼寧省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國家獎學金:10000元/人·年
省政府獎學金:10000元/人·年
(2)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按照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設置辦法和評選條件,結合我校實際,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獲得國家助學金資助;刻苦學習且成績優秀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具體金額及比例按當年國家和遼寧省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國家勵志獎學金:6000元/人·年
國家助學金:一等國家助學金:4800元/人·年
二等國家助學金:3150元/人·年
(3)國家助學貸款
經濟困難的學生可根據規定在戶籍所在地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4)學校獎學金
學校獎學金的等級、獎勵金額一覽表
等級獎勵金額(元/人·年)
本科生專科生
特等獎100005000
一等獎40002000
二等獎20001000
三等獎1000500
專項獎1000500
(5)勤工助學
學校設立勤工助學崗位,為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助學幫助。
(6)新生入學獎學金
學校設有優秀新生入學獎學金,獎勵對象為當年報考我校(不包含征集志愿)且被錄取的學生,按評選條件進行評定。根據當年錄取考生報考類別或報考專業,設為普通類優秀新生入學獎學金,獎勵金額為3000元/人;藝術類優秀新生入學獎學金,獎勵金額為3000元/人;卓越農林獎學金(面向園藝專業入學新生),獎勵金額為4000元/人。
六、錄取辦法說明
1.投檔比例
按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遼寧省投檔比例為100%)。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所有專業均無體檢受限要求。
3.院校志愿及錄取
(1)普通類
學校執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規定的批次設置以及投檔原則。
對實行高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部門)及高校官方網站公布為準;對于采用“3+1+2”選考方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學校(專業)按物理學科類、歷史學科類分列招生計劃,分別投檔錄取。
(2)藝術類
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省(市、區),按照該省(市、區)統一規定的平行志愿投檔綜合成績,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文化課成績、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遼寧省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設計學類:綜合分=文化課成績/文化課總分×100×6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總分×100×40%。
表演:綜合分=文化課成績/文化課總分×100×5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總分×100×50%。
如果有未明確規定投檔原則的省份,則按照遼寧的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執行。
4.對高考加分考生的處理
在錄取中執行省招考委關于高考加分規定。
5.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1)普通類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進檔考生分專業錄取時,無專業級差;各省(區、市)按照“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依據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志愿(不含專業服從志愿)錄取,優先滿足分數高的考生專業志愿。
若投檔成績相同時,對于非新高考改革省份,理工類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文史類依次以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對于采用“3+3”選考方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對于采用“3+1+2”選考方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物理學科類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歷史學科類依次以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2)藝術類
各省(區、市)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以考生綜合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志愿(不含專業服從志愿)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在已調檔考生中,優先滿足有專業志愿的考生。當考生分數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做退檔處理。
6.聯系電話、網址
招生電話:024-56618888、024-56618811、024-56618855
網址:www.situ.edu.cn
標簽:沈陽工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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