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醫學部2025年本科招生實施細則
2025-10-07 20:41:18網絡整理
北京大學醫學部2025年本科招生實施細則
一、總則
1.為保證北京大學醫學部本科招生工作規范有序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北京大學本科招生章程》,結合醫學類專業的特點,制定北京大學醫學部2025年本科招生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2.北京大學醫學部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3.北京大學醫學部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機構
1.北京大學醫學部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醫學部招生戰略、審定本科招生總體規模及各專業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的重大事項等。
2.北京大學醫學部設立招生工作監督領導小組,由醫學部紀委書記、紀檢監察人員及教師代表組成,監督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3.北京大學醫學部招生辦公室是醫學部負責具體實施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其職責如下:
。1)執行國家招生方針政策,貫徹醫學部招生總體規劃;
。2)擬定招生計劃;
(3)根據需要組建招生工作組,選派、培訓招生工作人員;
(4)組織招生宣傳和咨詢工作,修訂印發招生簡章;
。5)組織實施招生錄取和新生報到工作;
(6)統計招生信息和招生資料的核對、歸檔工作。
三、計劃與錄取
1.在北京大學的統一領導下,根據醫學類考生報考的特點,北京大學醫學部各專業實行單獨代碼招生,單獨投檔,單獨錄取。
2.北京大學醫學部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堅持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原則,統籌考慮各。ㄗ灾螀^、直轄市)高考人數、生源質量等因素,以往年分省招生計劃數為基礎,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北京大學醫學部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按照集體決策、公平公正、質量優先的原則,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問題。
3.北京大學醫學部在非高考綜合改革試點。ㄗ灾螀^、直轄市),只招收理科考生,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ㄊ校┌雌涓呖几母锓桨赶嚓P規定進行錄。桓鶕魇。ㄗ灾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錄取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北京大學醫學部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北京大學醫學部依據考生投檔分數和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5.北京大學醫學部在各。ㄗ灾螀^、直轄市)專業錄取時按考生的投檔分和專業志愿進行錄取。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在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滿足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到同一投檔批次未錄滿專業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6.北京大學醫學部在普通類統招提檔時,原則上認可各。ㄗ灾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加分不得超過20分。加分項目和分值不適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7.北京大學醫學部在錄取提前批次的考生時,對于符合北京大學醫學部投檔要求,投檔分數相同且北京大學醫學部公布計劃數不足時,按各。ㄗ灾螀^、直轄市)同分排序規則順次進行錄取,未錄取考生予以退檔。
8.北京大學醫學部依據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相關補充規定,對體檢要求做出如下規定:臨床醫學、口腔醫學、護理學專業對色盲者不予錄取。鑒于培養要求和未來就業,除規定的不予錄取的情況外,有下列情況者不宜報考醫學門類相關專業,請報考時務必謹慎:(1)色盲、色弱及其他各類不能準確識別顏色者;(2)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800度者;(3)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者;(4)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者;(5)斜視、嗅覺遲鈍、口吃。對于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將組織入學體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的考生,按《北京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9.北京大學醫學部強基計劃招生事宜,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北京大學強基計劃招生簡章執行。
10.學生完成學業,經考核合格,由北京大學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由北京大學授予學位。
11.北京大學醫學部學生學費:本科生6000元/學年,長學制學生本科階段按本科生學費標準收取,進入二級學科階段按照當年同類研究生學費標準收;住宿費750-1200元/學年。
四、附則
1.北京大學醫學部對強基計劃、國家專項、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港澳臺僑等招生事宜,依據教育部及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2.北京大學醫學部招生工作嚴格落實教育部關于信息公開的相關要求,確保招生辦法、招生資格、招生實施細則、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事件違規處理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等信息按規定公開。
3.北京大學醫學部實行“助學貸款、獎學金、勤工助學、助學金、專項補助、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措施。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4.辦學地點: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8號北京大學醫學部。
5.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電話:010-82802191,82802223傳真:010-82802223
監督電話:010-82801235
北京大學醫學部本科招生網網址:bkzs.bjmu.edu.cn
通訊方式: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8號北京大學醫學部招生辦公室(郵編100191)
6.本細則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北京大學醫學部將制定相應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7.本細則經醫學部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北京大學醫學部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