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光谷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7-06 23:04:54本站原創
武漢光谷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武漢光谷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行為,實施招生“陽光工程”,落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中文全稱:武漢光谷職業學院(以下簡稱學院),國家標準代碼:4142014591。學院地址:武漢市江夏區藏龍島科技園栗廟路6號,郵政編碼:430200。
第三條學院辦學層次:三年制高職專科。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辦學性質:民辦。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四條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審定學院招生政策、制度和規定,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學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建立招生工作全校聯動、全員參與的工作機制。學院委托學院招生就業處作為具體負責學院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協調處理學院招生日常事務,學院紀委、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二章錄取規則
第五條實行“學院負責、省(市、區)招辦監督”的錄取管理體制,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擇優錄取。
第六條學院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的錄取規則錄取考生,不設專業級差和分數級差,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七條對于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遵循“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對于省級招生部門規定的各種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投檔的考生,學院在錄取及專業安排上予以承認。
第八條原則上按照考生填報的院校專業組內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同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實行專業調劑。
第九條凡填報我院志愿的投檔考生,按規定錄取后,一律不換錄、不退檔。
第十條學校執行教育部、衛健委、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部分專業建議符合以下身體條件要求的考生報考:
(一)藝術設計、舞臺藝術設計與制作、室內設計、人物形象設計、全媒體廣告策劃與營銷專業:身體健康,聽力正常,無傳染性疾病。雙眼采用俞自萍假同色表測定,辨色力正常,無紅綠色盲。
(二)音樂表演、播音主持專業:身體健康,聽力正常,無口吃無傳染性疾病。
第十一條對藝術類考生我院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藝術專業課統考成績(聯考成績)。藝術類專業在專業課和文化課考試成績均上線的條件下,按照考生的文化課考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第十二條學院中外校際交流項目只招填報該項目專業的考生,不調劑錄取服從志愿考生,不得轉出至普通類專業。
第三章其它
第十三條學院為成績優異的學生設立獎學金。根據教育部和湖北省政府有關規定,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獲得國家獎學金(10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6000元/年)。
第十四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獲得國家助學金(2600元/年~4800元/年),還可按相關政策規定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十五條學院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凡取得學籍的學生,經本人申請,院系推薦,學工處審核,用工單位考核合格可獲得勤工助學崗位。
第十六條新生應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入學。新生入學后,經學校復查,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收費標準:學生學費、住宿費等費用按湖北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十八條學院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武漢市江夏區藏龍島科技園栗廟路6號
郵政編碼:430200
電話:027-87187766/87187788/87181706/87181840
傳真:027-87181706
武漢光谷職業學院官方網站:http://www.whggvc.net/
武漢光谷職業學院招生網站:https://zs.whggvc.net/
第十九條本章程由武漢光谷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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