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學西安創新學院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5-07-03 20:00:23本站原創
延安大學西安創新學院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5〕1號)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社會各界、考生及家長監督。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三條學校名稱:延安大學西安創新學院
辦學性質:民辦全日制普通本科學院
辦學層次:本科
學制:四年
長安校區:西安市長安區皂河路2號(校本部)
經開校區:西安市臨潼區渭水一路1號
郵政編碼:710100
學院招辦電話:029-68084661029-68084662
網址:http://www.xacxxy.com
第四條證書頒發。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學籍的本科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達到本科畢業生基本要求,由學院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由學院頒發相關學科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學院設立由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根據需要調整專業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六條招生工作辦公室為學院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院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務。
第七條學院設立由學院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察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和錄取規則
第八條學院招生計劃以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招生對象為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考試的考生,學院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其他語種均可報考,應試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進校后必修英語,請此類學生慎重報考。
第九條學院預留計劃為機動指標,用于調節各省(區、市)報考我院上線生源不平衡問題,預留計劃不超過我院本科總計劃數的1%。
第十條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錄取原則是:按照生源所在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對于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投檔成績(含加分)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錄取原則是: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錄取,按其所填報專業志愿先后順序,按照考生成績高低擇優錄取。當考生所有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計劃未滿專業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做退檔處理。同分考生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順序比較,分數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二條在錄取過程中,如各專業報考人數與計劃嚴重不平衡,經與生源地。▍^、市)級招生部門協調同意后,將對個別專業的招生計劃做出適當的調整。
第十三條藝術類(體育類)專業成績采用生源所在省份相應科類的統(聯)考成績?忌奈幕煽兒蛯I成績均需達到生源所在省相應科類、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生源所在省該類專業的投檔規則。投檔成績(含加分)相同時,按專業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粚I成績相同,按高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依次排序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最新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
第五章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五條各專業均按學年收取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按抄送陜西省價格主管部門及教育廳的標準執行。
第十六條退費按照陜西省物價局、省教育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陜西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陜價行發〔2005〕148號)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
一、國家資助
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10000元。
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6000元。
國家助學金:一般困難每生每年3200元,特別困難每生每年42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700元。
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超過20000元。
服兵役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
二、學校資助
“三好學生”獎學金:每生每年1500元。
“優秀學生干部”獎學金:每生每年1500元。
“學習標兵”獎學金:每生每年1000元。
單項獎學金(科技創新獎、論文著作獎和榮譽獎):500-10000元不等。
勤工助學:學校為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培養學生自立自強、創新創業精神,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組織開展勤工助學活動,按規定計酬發放。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章程由延安大學西安創新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本章程的規定與國家和生源所在省(區、市)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生源所在省(區、市)的規定為準。
第十九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標簽:延安大學西安創新學院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