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輕工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7-03 16:16:15本站原創
重慶輕工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學校2025年招生工作的公開、公正、公平,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重慶市教委和重慶市大學中專招生委員會的相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是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的民辦普通高職專科學校。
第三條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5年全日制招生。
第二章學校簡介
第四條重慶輕工職業學院(學校標識碼4150014368),是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的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位于重慶市高新區寶洪路4號附88號。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讀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重慶輕工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員會由校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對招生工作實施全過程監督。
第六條學校招生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錄取
第七條招生區域
學校2025年面向重慶、四川、貴州、湖北、新疆、青海、河北、山西、河南、吉林、江西、浙江、海南、甘肅、云南、廣西、內蒙古、福建等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市招辦公布為準。
第八條招生對象
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
第九條招生專業
學校2025年開設32個招生專業(食品檢驗檢測技術、食品智能加工技術、烹飪工藝與營養、中西面點工藝、釀酒技術;藥物制劑技術、藥品質量與安全、藥品經營與管理、社區康復、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護理;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電子商務、跨境電子商務、大數據與財務管理、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大數據技術、包裝策劃與設計、數字媒體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移動互聯應用技術、人工智能技術應用;智能安防運營管理、智能網聯汽車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消防救援技術、安全技術與管理;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學前教育)具體專業及招生計劃詳見各省市招辦公布的招考信息。
第十條錄取原則
錄取體檢要求:學校按照教育部、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及《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學校護理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學生,學前教育專業不招收色盲學生。
錄取規則:根據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教育考試機構的相關規定執行,貫徹公開透明、公正選拔、公平競爭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如錄取不滿額,則參加征集志愿。
進檔規則: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試院的投檔規則執行。
錄取專業確定辦法:按“專業+院校”投檔模式投檔的,直接按投檔專業錄取。按“專業組+院校”或者“院校”為投檔單位的,在同一投檔單位內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安排專業。投檔成績相同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同分規則的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執行。沒有同分規則的,比較相關科目成績(文史類/歷史類考生比較“語文+外語”的總分,理工類/物理類考生比較“數學+外語”的總分)確定專業。
對于符合國家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分和降分條件且報考進檔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總成績順序排列,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五章學費及住宿費
第十一條學校各專業嚴格按照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批復的收費標準執行。
1.除食品智能加工技術11500元/年、大數據與財務管理11500元/年、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11500元/年、包裝策劃與設計11500元/年,其余專業均為12000元/年。
2.所有專業學生住宿費每人1400—2500元/年。
3.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照《重慶市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如在費用有異議的情況下一切按照重慶市發展改革委公布為準)。
第六章學生資助
第十二條學校學生在校期間,可申請國家各項資助,如: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等。具體標準如下:
1.國家獎學金。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
3.國家助學金。具體明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一檔每生每年4900元;二檔每生每年3700元;三檔每生每年2900元。退役學生國家助學金:標準為每生每年3700元。
4.生源地助學貸款。凡被我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持我校錄取通知書、戶口本和身份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區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進行家庭經濟情況書面承諾后,即可辦理。每生每年最高可貸20000元。
5.校級天成獎學金,標準為每生每年3000元。
第十三條勤工助學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開設勤工助學服務,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校內外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同時,學校還通過校企合作等多種渠道,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寒(暑)期企業實習崗位,幫助困難學生解決學費及生活費難題。
第七章學校地址及聯系方式
第十四條學校地址及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重慶高新區寶洪路4號附88號
郵編:401329
咨詢電話:023-61738008
傳真:023-61738002
監督部門:紀檢監察室
監督電話:023-61738006
學校網址:http://www.cqivc.com
第八章其它
第十五條按照教育部規定,被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一周未報到者,視其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及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學籍。
第十六條學校未委托任何社會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相關事宜,請考生直接與學校招生處聯系,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學校概不負責。
第十七條本章程由重慶輕工職業學院授權學校招生處負責解釋。如遇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為準。
標簽:重慶輕工職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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