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輕工職業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1-06-14 17:27:07陽光高考
山東輕工職業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保障2021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山東輕工職業學院(以下簡稱學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1年普通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輕工職業學院 學校代碼:14079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淄博市周村區米山路30號
第六條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職院校 辦學層次:專科
第三章 組織保障
第七條 學校設立以校長為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員會。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專業、制定招生辦法、審核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條 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校紀委設專門監督電話:0533-6821189,對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專業
第十條 學校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招生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具體招生專業及人數以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五章 招生條件與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招生對象及錄取基本條件:
(一)符合教育部頒布的《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報名條件。
(二)參加2021年各分類招生考試,且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專科最低控制線。
(三)學校按照考生所在省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第十二條 外語語種要求:專業語種不限(學校開設英語課教學)。
第十三條 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條 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十五條 空中乘務專業報考條件:
(一)五官端正,身材均勻,無明顯內、外八字;面部、頸部、手部、及其他部位無紋身、無明顯疤痕、胎記。
(二)雙眼矯正視力在視力表(C字表)不低于0.7,無色盲、色弱、斜視。
(三)身高:男生174-185cm,女生163-174cm。
第十六條 錄取規則:
(一)根據國家教育部和各招生省份招生委員會的要求,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二)普通類專業招生錄取規則:
1、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學校各招生專業無選考科目要求,錄取時根據考生專業志愿、考試總成績,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對進檔考生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額滿為止。
2、對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對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如某專業報考人數多而計劃不足則從有余額的其他專業調劑計劃錄取。
(三)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規則:
1、學生文化成績及專業成績必須達到生源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公布的高職(專科)最低控制分數線。
2、對于山東省進檔考生,按照綜合分成績及專業志愿確定錄取專業。對藝術類考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外省省份,執行該省份相關投檔規定。
(四)學校將錄取結果及時在學校網站上公布,同時通過郵局以特快專遞方式寄發入學通知書,考生可登錄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學校網站或者直接撥打學校招生辦公室電話查詢錄取結果。
(五)轉專業事宜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文件精神及學校具體管理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