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大學京江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20 10:20:35陽光高考
江蘇大學京江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性質、辦學層次和基本學制
。ㄒ唬⿲W校全稱:江蘇大學京江學院
學校代碼:13986(國標)、1845(江蘇省)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二)辦學層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ㄈ┗緦W制:四年
二、辦學地址
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長香西大道537號
三、招生計劃
(一)我校招生計劃以各省級(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ǘ┪倚nA留不超過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1%的計劃,其使用辦法按照教育部及江蘇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ㄈ┤绺魇。ㄊ、自治區)內專業生源不平衡,部分專業不能完成招生計劃時,根據實際情況,可進行專業計劃調整。
四、報名條件
。ㄒ唬┓卜仙此诘厥(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ǘ└呖季C合改革省(市)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市、自治區)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的科類要求。
。ㄈ┯⒄Z專業只招收英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英語、韓語、日語、俄語、德語等),但報考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的考生須具備一定的英語能力,以能適應教學環境。
(四)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應符合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此外,色覺異常(色弱、色盲)者不能錄取在我校藝術類專業。
五、錄取規則
。ㄒ唬﹫猿“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擇優錄取”的原則對考生實施錄取工作。
。ǘ└鶕忌鷪罂记闆r以及各省(市、自治區)政策確定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三)對于進檔的普通類和藝術類考生,均以投檔分為錄取依據,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并安排專業。
對于投檔分相同的江蘇省考生,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從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選考歷史的考生依次按語文、外語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選考物理的考生依次按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
對于投檔分相同的其他省(市、自治區)考生,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從高到底進行排序。
。ㄋ模└呖季C合改革試點省份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作為調劑考生專業志愿的參考。
。ㄎ澹┓纤谑(市、自治區)規定的加、降分條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績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