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商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
2019-05-25 09:30:49陽光高考
5.藝術類錄取原則:
(1)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專業使用山西省美術類統考成績,進檔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2)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使用山西省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聯考成績,進檔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3)廣播電視編導專業使用山西省廣播電視編導專業聯考成績,進檔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4)舞蹈編導專業使用山西省舞蹈類統考成績,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5)音樂表演專業使用山西省音樂類統考成績,對于進檔考生,音樂表演專業(聲樂)按專業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音樂表演專業(器樂)按器樂各行當專業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6)按文化成績錄取的專業,對錄取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以專業測試成績、語文、數學、綜合成績順序錄取。
(7)按專業成績錄取的專業,對錄取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以特征成績、語文、數學、綜合成績順序錄取。
6.各專業招生均不做男女比例限制。
7.考生外語語種不受限制,但入校后僅提供英語教學。
8.在錄取過程中,對于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無分數級差要求。
9.學校執行各省(市、自治區)的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10.專升本、對口升學招生嚴格執行省教育廳、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有關文件精神和錄取規定,按照考生志愿、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八條 學生獎、助政策
1.學校對于成績優秀的新生實行獎勵政策。
2.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對于家庭貧困的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對于品學兼優的學生可以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
3.學校成立山西工商學院教育基金會,對家庭貧困的新生根據其實際情況予以部分或全額學費的資助。
第九條 學費標準
各專業按照山西省物價局(晉價費字〔2015〕205號文件)批準的學費標準收費。
第十條 學歷、學位證書
1.學生修業期滿,修完全部教學課程,成績合格,經審核準予畢業,頒發“山西工商學院”本科畢業證書。
2.應屆本科畢業生如符合學校有關學士學位授予條件,可授予山西工商學院學士學位。
第十一條 其它
1.新生在入學報到時,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對審查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2.學生在入校后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凡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其學籍。
第十二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太原市小店區塢城南路99號
郵 編:030006
網 址:www.sxtbu.net
電子信箱: sxgszsb@126.com
咨詢電話:0351-7965790 7965792 7965795
傳 真:0351-7965833
第十四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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