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普招招生章程
2018-12-22 09:56:15網絡資源
第一章總則
為進一步做好學院全日制普通高職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穩步進行、健康發展,依據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濮陽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濮陽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執行“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濮陽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部門、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濮陽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學院國標代碼:11787
第六條在豫招生代碼:6272
第七條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條辦學地點:濮陽市黃河路西段
第九條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十條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十一條主管單位:河南省教育廳
第十二條畢業頒證: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結)業條件者,頒發相應學歷證書,并報河南省教育廳電子注冊。頒發學歷證書學院名稱:濮陽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證書。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濮陽職業技術學院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四條濮陽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濮陽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任何個人和機構從事招生工作。
第十五條濮陽職業技術學院紀委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招生對象與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全日制普通高職招生的范圍、條件
1.招生范圍面向河南省、甘肅省、山東省、河北省、四川省和內蒙古自治區。
2.參加2018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可報考我院。其它政策按照國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區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十七條招生計劃4800人
分配原則:
1、按照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院的辦學條件和發展定位、往年計劃分配情況制定本年度分省分專業計劃。
2、認真履行促進入學機會公平的社會職責,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
3、堅持統籌兼顧、平穩有序、動態調整,穩步提升生源質量。
分配辦法:
嚴格執行教育廳核準的招生計劃總數,根據近三年錄取情況對新生數據進行分析,綜合考慮報考生源數量、辦學條件及畢業生就業狀況,合理分配普通高考招生計劃、對口招生計劃及分省招生計劃。
分專業計劃表:
第十八條收費標準
執行河南省人民政府核定的最低收費標準
1.學費:文史類專業3300元/年·生。
2.理工類專業3600元/年·生。
3.藝術類專業5600元/年·生。
4.住宿費:700元/年·生。(教室、宿舍均有暖氣)
第十九條各批次招生執行過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計劃轉入到下一批次統招計劃。
第四章錄取
第二十條錄取原則: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錄取規則:對所有進檔考生,按分數由高到底,根據本人專業志愿及學院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1.藝術類專業錄取:文化課分數和專業測試分數均達省控分數線,按專業分數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2.體育類專業錄取:文化分和專業測試分均達到省控分數線,按文化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3.對不符合國家招生有關規定和專業計劃已滿又不服從專業調整的考生給予退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我校執行各省(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三條外語語種限英語,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四條身體健康狀況按國家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五章獎助措施
第二十五條設立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年)、國家助學金(3000元/生·年)、校長獎學金以及優秀學生獎學金等,每年獎助學金覆蓋面達學生總數的1/3。學生可享受國家助學貸款(8000元/生·年)以及勤工助學和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開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可先入學、緩繳費。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六條新生復查。新生入校后,我校對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對違犯招生有關規定的違規入學的學生按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七條對以濮陽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由濮陽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學院地址:濮陽市黃河路西段(15路、25路、27路、75路(夜班)公交車可直達)。
招生咨詢電話:0393-4677777、4677100、4677829、18303931177
傳真:0393-4677222
郵編:457000
學院網址:http://www.pyvtc.cn
學院招生網站:http://zs.pyvtc.cn
第三十一條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學院紀委辦公室。監督電話:0393-4676556